作者pig6124 (小漾)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我被人家告詐欺罪怎麼辦?
時間Fri Jun 11 23:36:47 2010
事情是兩三年前的事了
那時我大約高二高三正準備指考衝刺
某天接到某個文教公司的電話
事情過了這麼久我也大概記得片段的對話
某公司:"你好 我們是某公司針對高二高三準備衝刺的學生有書籍可以做參考"
(就是說要推銷公司的參考書給我的意思)
我:"哦 那書籍是免費的嗎?"(這句話我還特地強調)
某公司:"對 我們是免費的"
我:"哦 那好阿"
就留了資料給他
(大概是這樣)
過沒幾天我收到寄來的書 寄來的時候是一大箱我還嚇了一跳
除了書籍之外還有一萬多塊的劃撥單
之後我還問班上的同學有沒有類似的情形
同學都說有同樣的狀況
但同學有打電話給公司說要退書 之後也有人員來府上收書
我也想說要退書給公司
於是也打了電話
我:"你好 我是有收到你們寄來書的人 可是我不需要書所以要退書"
某公司:"好 那到時候我們會派人來府上收書"
但之後也都一直沒人員來收書的下落
電話什麼的都沒有通知
期間也是我的疏忽就遺忘書的問題了
但現在過了兩三年我都上了大學在外地讀書
家裡說收到某公司告我詐欺的傳單要我到法院開庭說明
請問我要如何去解決問題呢?
我確實有打電話給某公司要退書但沒有人來收書
我媽媽說可以去查兩三年前的通話紀錄證明我是有打電話給某公司的
下個禮拜要開庭了而且我還未滿20歲
請問我有需要準備什麼東西或是應該做的事情?
如果只是要把書的錢一萬多塊賠給他們那倒還好
我擔心的是我這麼年輕會不會留下什麼人家告我詐欺的案底之類的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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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5.202.227
1F:推 depravity:搞不好PO八卦板比較有用 @@" 06/11 23:50
2F:推 ameko34:這種是現物要約 你的情形完全符合消費者保護法第20條 06/12 11:36
3F:→ ameko34:要記得主張 06/12 11:36
4F:→ rock0807:記得告對方誣告 06/12 13:26
5F:→ qqmm:是否要付錢是另一回事,你從頭到尾都沒有不法詐取教材的意思 06/12 16:48
6F:→ qqmm:,書應該沒使用吧?也依消保法有關郵購買賣的規定要他們來收, 06/12 16:51
7F:→ qqmm:是他們自己不來收,一般來說你的詐欺罪是不太會成立的,反而 06/12 16:52
8F:→ qqmm:是對方有觸犯刑法341條乘機詐欺的嫌疑 06/12 16:53
9F:推 siriuswinds:非法律步驟 錄音+蘋果+八卦版 過兩天他就討饒了XD 06/12 20:54
10F:推 depravity:公司搞不好立刻跳出來說這是業務個人行為不代表公司立場 06/12 20:56
11F:→ depravity:本公司一向很守法...... 06/12 20:57
12F:噓 newrulin:請問告訴期間刑訴237是多長,有拖到2.3年後告詐欺?? 06/12 21:58
13F:推 Erosin:樓上一語道破 06/13 03:13
14F:推 depravity:詐欺又非告訴乃論關237啥事 @@a 06/13 03:20
15F:推 newrulin:詐欺罪的確是非告訴乃論,但原PO說那公司"告他",但被害 06/13 22:24
16F:→ newrulin:告訴權依照刑訴237只有6個月,所以那公司要怎麼告他"?? 06/13 22:25
17F:→ newrulin:所以那公司應是用告發,然後檢察官偵查起訴... 06/13 22:27
18F:→ Eventis:237I前面六個字明確寫著"告訴乃論之罪". 06/13 22:58
19F:→ Eventis:此係標準的"明示其一,排除其它";則非告訴乃論之罪,並無本 06/13 22:58
20F:→ Eventis:條之適用或類推適用. 06/13 22:59
21F:→ pig6124:所以詐欺是告訴乃論還是非告訴呢? 06/13 23:45
22F:→ lemondrink:詐欺侵害的是國家社會法益, 應該屬於非告訴乃論吧!? 06/14 01:02
23F:推 newrulin:SORRY,是我沒看清楚237有限定告訴乃論。 06/15 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