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none71 (煩惱一次…)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公益性社團法人
時間Fri Jun 11 21:17:10 2010
我最近在做一個關於公益性社團法人的報告,
大意是:該公益性社團法人,因為販售房屋未開立統一發票
且漏報銷售額,經被告機關查到,除了補徵稅還有
處一倍的罰鍰。
可是原告,就是那個公益性的社團法人,
他的主張是說:
1.他是公益性的社團法人,他賣房屋也只是為了補貼公益性質
用
2.賣房屋不是經常買進賣出
3.如果真的要開發票,那也是他行政人員的錯,不該罪及該社
團法人
被告國稅局他提出一點讓我也不太了解
他說:原告在某年向主管機關遞交「營利事業統一發証設立登記
請書」
我的問題是…
1.原告他到底是不是營利的
2.公益性的社團法人販賣房屋,有無要開立發票及報稅
and…我把中間省略很多…希望大家看的懂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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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1.198.33
1F:推 depravity:這是你報告要找的主要爭執點 應該自己找吧 @@" 06/11 21:31
2F:→ kanone71:我查過法條…我不太懂公益性的社團法人是怎麼一回事… 06/11 22:14
3F:→ depravity:請買書看 這學生不是這樣當吧 @@ 06/11 22:45
4F:→ kanone71:抱歉…因為我不是法律系的學生…請問有推薦的書目嗎? 06/11 23:44
5F:推 lball:應該是契稅吧 怎麼會要開發票? 06/12 12:51
6F:→ Eventis:營業稅法,直接去看條文就好,這兩個問題在條文都有答案. 06/12 14:34
7F:→ kanone71:感恩… 我報告快做完了>v< 06/12 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