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sl7634 (大毛)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有關誹謗
時間Mon Jun 7 22:55:46 2010
以下有個例子 各位專業人士看看先
雖然還沒告 但先暫且叫他原告 我是被告
某篇文章 我提醒他第三次違規 原告也是路人這樣
→
psl7634:版規第2-11 12 第8條 你在不改被劣剛好
推 路人:請問是在三民區的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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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 現在徵人都不給地址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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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l7634:樓上酸人都不看板規的阿 沒有強制要求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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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l7634:此篇違規點如我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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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 對啊.詐騙集團也都查不到地址
推
psl7634:你再怎麼酸版規還是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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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 憲法都可以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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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l7634:那你快去釋憲 釋版規阿 版主不理你就檢舉
→
psl7634:看組務會不會理你 在這酸就會改?
推
psl7634:你先把一切行為污名化 那不准徵人就解決了
就這內文 我在抹黑造謠誹謗他就不客氣了 寄信說要告我
我怎麼都看不出來有抹黑 造謠 誹謗
我會說他酸
1.不針對版規亂發言 問些內文有的東西或無關的東西
2.再看不慣的文內說 po文者開公司就可以騙個資
這麼大的公司連信箱伺服器都養不起
等等的 不少文都有 我只是舉2例
所以我說他愛酸 陳述事實
哪邊有抹黑? 造謠? 誹謗?
他還說要告我 還真不知道要用啥法條告
告的手續是? 檢察官(法官?)一定會受理? 有無打回的可能?
(對於職稱不懂有錯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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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3.134.93
1F:推 tree99:放心 不會被告的 06/07 23:02
2F:→ tree99:看不出哪邊涉及誹謗 06/07 23:02
3F:→ psl7634:我也是這樣想 也問了最近被誣告的鄉民 他也說不會 06/07 23:10
4F:→ psl7634:我的重點在於他去告了 主管機關會受理嘛?有可能打回? 06/07 23:10
5F:→ psl7634:萬一受理了 2地奔波很傷神傷錢 反告誣告又不一定成 06/07 23:11
6F:→ jsports1:他提告訴的話檢方一定要受理 但是否直接簽結就看檢察官 06/07 23:40
7F:→ jsports1:不過我看這直接簽結機會頗高吧? XD 06/07 23:40
8F:→ psl7634:直接簽結的意思是說檢察官受理直接認定無罪嘛? 06/07 23:44
9F:→ jsports1:簡單說的話就是這樣子沒錯 06/07 23:49
10F:推 OAzenO:受害者=>檢察官(1不起訴回家2.起訴)=>法官審判有罪無罪 06/07 23:49
11F:→ kaiba541:不要理他 06/07 23:52
12F:→ psl7634:某版新規上路我再幫忙宣導啦 以便太多人被劣退 06/07 23:59
13F:→ psl7634:他就一直亂版 看了很煩... 06/07 23:59
14F:推 DAjump:那不簽結,p大不就要跑法院了(不管輸贏)? 06/09 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