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udindu (虎姑婆)
看板LAW
標題Re: [問題] 拿7-11外的傘被告竊盜
時間Fri Jun 4 15:15:41 2010
首先 謝謝之前推文回覆的版友們 <(__)>
謝謝你們的幫忙 我朋友心情有穩定多了
歹年冬多囂人(台語) 遇上這種事真的很衰orz
現在又多了幾個問題想請教 :
1.7-11的工讀生妹妹收到傳票了 她很驚慌 很怕會有事
因為傘主人又兇又盧 她超怕傘主人也會告她叫她賠錢
所以她不想去 她怕遇上傘主人
這裡延伸出的問題是
(1)如果那天7-11店長沒排休 加上她心理不想去就沒去
她會不會有事?? 我朋友少了這個證人是不是就很不利??
(2)放在店外的傘 在無法區分傘是否有主人的情形下(因為很多傘是無主的)
7-11的店員有義務保管傘嗎?? 或是說 有權利借傘嗎??
(3)店員在這樣的情況下 究竟有沒有法律責任??
傘主人可以要求連帶賠償嗎??
2.因為我朋友是擺攤的 傘主人曾經到攤子找人
有次沒找到人 遇到一個認識我朋友的歐巴桑
歐巴桑跟傘主人聊著聊著就說 我朋友真糟 到處偷東西
我們不在現場 是後來傘主人在盧的過程中說出來的
他說有個歐巴桑曾經這樣說 意思是指我朋友是慣性竊犯
但我朋友從來沒做過這種事 我們認為是歐巴桑閒聊間的語意被誤會
我朋友也沒有任何前科 這是莫須有的罪名
可是就被傘主人咬住這點 認為有人降子說就是表示有
現在歐巴桑找不到人了 也不肯接電話 唉!!
所以這邊的問題是 在沒有前科的情況下
這個歐巴桑的指證算數嗎?? 可以因為這樣一句話就給我朋友定罪嗎??
唉! 真搞不懂 不過就一把傘 也可以惹出這麼多問題
我知道我的問題很多 真的很感謝願意回答的版友^^"
※ 引述《budindu (虎姑婆)》之銘言:
: 我朋友是在市場周邊擺攤賣飾品的
: 某個雨天 她急著給客人送件
: 所以就跟7-11工讀生打個招呼後 就拿了一把放在門口的傘走
: 她當時想 她一會就會回來
: 但很不湊巧 她拿到的傘是有主人的
: 該傘主人發現傘不見了 7-11工讀生跟她說是誰拿走了
: 也跟傘主人說她很快就會回來 但傘主人表示他急著趕車不等了
: 傘主人要求我朋友要把傘送到台北還她
: 當晚 我朋友急忙把傘送到台北去
: 但傘主人給的地址她們找不到 而且繞來繞去地點很荒涼
: 後來又和傘主人電話聯絡的結果是
: 傘主人要求我朋友自己一個人送傘過去
: 我朋友因為覺得這要求不合理 加上地點很怪
: 於是她就說她要把傘送到警察局去
: 我朋友去到警察局 警察有備案過程 但不收那把傘
: 傘主人很氣我朋友跑去警察局又沒聽他的話
: 就威脅我朋友說 如果我朋友不把傘和賠償金10000給他
: 他就告我朋友竊盜
: 我朋友沒辦法付出這麼多錢 和傘主人通了很多電話要求降價
: 但傘主人很監持 話也都說的很難聽(可惜我朋友不懂 都沒錄音存證)
: 最後 傘主人同意3600和解了 但他女友不肯
: 就在簽和解書前 金額又變6600了
: 現在 傘主人已經告我朋友竊盜了
: 我朋友這幾天都食不下嚥 心情很差 我都不知道該怎麼安慰她了
: 請問版友們 這樣告竊盜會成立嗎?? 我朋友真的會被判有罪嗎??
: 謝謝看完這篇長文<(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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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depravity:1.證人傳票?? 那不去會怎樣上面有寫 @@" 06/04 15:59
2F:推 ChrisBear:1. yes no yes no no 06/04 16:50
3F:→ ChrisBear:2.no no 這是傳聞證據 06/04 16:51
4F:推 team5566:我認為基本上都不會起訴 06/04 1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