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otis (給我動力)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證件被盜用...
時間Fri Jun 4 14:40:23 2010
在去年四月底的時候,我的皮包不小心被扒走
裡面有全部的證件與提款卡和幾張小朋友...
案發之後我也有掛失報案,想說這樣應該就沒事了
但今年三月就陸續接到兩張不同警局的通知單(同之門號犯兩起案件),說我詐欺
到警局說明時,發現遺失的證件在今年一月被拿去申請門號進行詐騙
這時我去電信公司查詢,發現有兩家電信總共被辦了三支門號
我所疑惑的是這應該很簡單就可以證明我是無辜,為什麼最近又要通知我上法庭
為什麼非本人證件也可以有辦法辦門號...
跑警局(我在桃園工作,一間是跑臺中,一間跑臺北),還跑法院,這樣我只能自認倒楣
為了說明自己的無辜,有通知就跑。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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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2.206.75
1F:推 team5566:告詐欺?很怪!...有內情? 06/04 18:06
2F:→ enterpirse:身分證嗎?有沒有申請補發?補發日是在辦理門號日前嗎? 06/04 19:15
3F:→ xotis:被告詐欺是因為被盜辦門號,歹徒拿門號到處詐騙。查到門號名 06/04 21:06
4F:→ xotis:字是我的資料,才被警察以詐欺傳喚。證件我已經在去年五月就 06/04 21:06
5F:→ xotis:補辦完畢了。 06/04 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