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i410553 (REI410553)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收到傳票 想請問一下
時間Thu Jun 3 21:46:40 2010
不知道發在這裡對不對
在今年二月有一位國小老師在班上
放任小學生用電風扇絞死兩支楓葉鼠
老師的部落格被人肉搜索出來
我那時因為氣憤也去留了一些很情緒性的言詞
結果現在收到傳票 是妨害名譽
想請問一下在法院的時候要注意甚麼事情
會不會被定罪 很怕有案底影響以後留學
現在真的很緊張煩惱
今年大二也成年了 可是碰到這種事情真的是手足無措
想請貴版專業的人士指點一下
禮拜六就要去做筆錄跟去法院
可以跟我己說去那裡是要做甚麼 要注意些甚麼事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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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64.3.155
1F:推 Powar:PTTLIFELAW也有一個同案被告的 可以去那邊看一下~ 06/03 21:55
2F:推 OAzenO:學之前那個某記者告鄉民 鄉民紛紛在數字版po道歉文吧 06/03 22:05
3F:→ rei410553:我想請問會不會留下案底 還是可以和解 06/03 22:11
4F:推 Powar:要看對方要不要跟你和解 我想應該道個歉 陪個錢可以解決 06/03 22:38
5F:→ rei410553:那會留案底嗎 06/03 22:39
6F:推 Powar:公然侮辱大概就罰錢或拘役易科罰金 不會記載在俗稱良民證上 06/03 22:45
7F:→ rei410553:那會影響到我辦美國簽證嗎 06/03 23:01
8F:推 nbastore:不會吧 AIT不是也是看良民證嗎? 06/03 23:06
9F:→ rei410553:謝謝 真的很害怕 06/03 23:10
10F:推 hcya:公然侮辱罪為告訴乃論,跟對方和解,對方撤告,就會不起訴了~ 06/04 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