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isalder (心情)
看板LAW
標題Re: [問題] 車禍後續的處理問題,對方拖時間不願意賠償
時間Thu Jun 3 10:26:03 2010
簡單說
你根本不必跟對方囉嗦那麼多
過失傷害 你就直接提告下去就好
要提告很簡單
1.直接去找當初承辦的員警 說要提告即可
2.自行去法院提告
至於提告過失傷害 根本不必找律師 因為這是刑事
撿查官 會自己幫你提起告訴 包含所有證據追查
你也不必去準備甚麼 肇責鑒定 或事故圖 巴拉巴拉有的沒的
那都不甘你的事
提告下去 正常99%情況來說 對方一收到法院傳單
就會軟腳 乖乖的來求你 和解
而不是像這樣皮皮的
再來 若對方 還是堅持不肯和解
那也ok 因為過失傷害 只要對方不是0%肇責,一定是100%成立
在台灣 要0%肇責 根本是近乎不可能
除非是類似 機車 開上國道 汽車去撞機車之類的 汽車才有可能0%肇責
一般來說 過失傷害 法官通常都會判對方1~2個月(最長六個月) 但可役科罰金
1個月罰金=三萬塊台幣 不過這是繳給國庫 與你無關
但一判完 你可繼續要求刑事附帶民事
(這在收到判決書內的一定期限就要完成,忘了是多久 請網友補充)
跟對方求償
至於何時和解 簡單說大原則 一手收錢 一手寫和解書
千萬不要在還沒拿到錢之前 就先寫好和解書
最好找一個第三公證地(ex 警察局)
雙方都到場 當場付錢 當場寫和解書 至於和解書怎寫
通常對方都會帶著保險員一起 他們太熟練了 都很清楚該怎麼寫
這你倒不必擔心 重點就是""沒拿到錢之前 千萬不可寫和解書""
總而言之 你現在要做的事 就是直接提告下去就是了
其它的 就等開車來求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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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waisalder 來自: 114.136.150.89 (06/03 10:40)
1F:→ depravity:過失傷害是刑事 提告要到地檢署不是法院 06/03 11:15
2F:→ depravity:刑事向法院為之的是自訴 這種就要律師了 @@" 06/03 11:15
3F:→ waisalder:樓上 謝謝你的糾正,另外過失傷害是不需要律師的 真的! 06/03 12:38
4F:→ waisalder:檢察官會幫你搞定一切 他若需要証人或證物 你再提供即可 06/03 12:38
5F:推 depravity:我沒說告刑事(含過失傷害)要律師是說"向法院自訴"要律師 06/03 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