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lluaz (看你覺得值不值得啊!)
看板LAW
標題[請益] 關於民法繼承的歸扣
時間Wed Jun 2 15:51:00 2010
題目:
甲男、乙女為夫妻,甲男有父丙、母丁,甲男生前為父丙之創業,
贈送一百六十萬元之資金,為乙女五十歲生日,贈送鑽戒一枚,
值四十萬元,甲男死亡留下遺產六百四十萬元時,丙能繼承多少財產?
答:四十萬元
教科書上的練習題,只有答案,但我完全想不出40萬是怎麼算的...
歸扣的贈與,應加入繼承開始時被繼承人所有之財產中,為應繼遺產
這句的意思是指640萬包含了160萬跟40萬嗎?
還是指640萬要再加上160萬跟40萬才是總遺產?
還是...?
但不管怎麼算,我還是算不出四十萬怎麼來的...
請老手幫詳解一下,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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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6.170.56
1F:→ ulycess:依照1173條,繼承人於繼承前因"結婚,分居,營業"所收取的 06/02 16:13
2F:→ ulycess:贈與才需加入被繼承人所有財產,甲送給老爸160萬幫他營業 06/02 16:14
3F:→ ulycess:自然需加入甲的財產中,甲送乙40萬鑽戒非因這三者贈與,自 06/02 16:15
4F:→ ulycess:然不用計入,所以甲剩餘財產為160萬+640萬,乙雖有40萬鑽 06/02 16:16
5F:→ ulycess:但為無償贈與不用算入,所以甲的剩餘財產是800萬 06/02 16:22
6F:→ killuaz:所以是800配偶拿一半400 剩下父`母各200 父200-160=40? 06/02 16:26
7F:→ ulycess:我比較有問題的是甲死亡是法定財產制消滅原因,所以甲剩餘 06/02 16:27
8F:→ ulycess:分配之後甲實際遺產只有400萬,分一半給配偶之後剩200萬 06/02 16:28
9F:→ ulycess:其他200萬要分給丙丁,怎麼算都不夠...... 06/02 16:28
10F:→ ulycess:如果甲的遺產是指已經經過剩餘財產分配後的遺產,那就ok 06/02 16:58
11F:→ killuaz:有像有點懂了~感謝啦! 06/02 17:34
12F:推 awanderer:這題的意思是父親繼承兒子的財產?? 06/02 1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