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lfcross (查克)
看板LAW
標題[問題] 申訴信件內容是否可被引述作為構成誹謗罪要件?
時間Tue Jun 1 18:47:02 2010
各位法律界先進 您們好:
先前因為對於單位內不公的勤務分配不滿
所以依循合法的申訴管道進行申訴
然而,現在長官看到申訴信件卻要就裡面的內容對我提出誹謗控告
(即使申訴內容實際屬實,也因此讓上頭開始對長官管理及操守有所疑慮而造成他的不滿)
問題:
(壹) 依據合法申訴管道所傳達的內容不是應該保密受到隱私權保障(不然誰敢申訴?)
相關人員(長官)是否可以依據其中內容提出誹謗控告?
(長官周圍的親信一定不會坦言有此狀況且唯恐引咎,可能導致上頭查證困難)
且 (貳) 若是長官要依據申訴信件內容提出控告,是否有自保方式?
(參) 申訴內容對於該長官僅以姓氏稱呼(例如:xx單位x姓長官),是否可以構成
誹謗罪要件?
感謝各位先進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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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76.246.70
1F:推 hoboks:不構成 06/01 23:01
2F:→ halfcross:感謝您的回答 06/04 1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