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2425ar (HJ)
看板LAW
標題[請益]離職違約
時間Wed May 19 23:50:58 2010
我是參加去年政府所實行的大專生到企業實習計畫
合約到今年五月底屆滿,因當初有在加簽一份附約
明定合約屆滿雇主得要求我續約一年,如不續約視同
違反合約第六條,需賠償這一年雇主給我每個月2000元
加給的二倍共2000*12*2=48000
試問
1.此合約是否有效?
2.我可否主張違金過高,只賠原來的一倍
3.雇主可否預扣我這個的薪水
請問我該怎麼辦呢? 還是不會有這問題呢?
附件工作合約連結
http://ppt.cc/mrBs http://ppt.cc/(C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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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28.8
※ 編輯: k2425ar 來自: 61.230.128.8 (05/19 23:56)
1F:→ kikiapple:2000元加給是因為你簽約才有的 現在你毀約 只還加給2000 05/20 14:03
2F:→ kikiapple:不就等於毀約完全沒有罰則? 05/20 14:04
3F:→ kikiapple:還加給2000x2倍算很合理了 05/20 14:04
4F:→ kikiapple:雇主不可以預扣你的薪水 但若你不依約返還 日後上法院 05/20 14:08
5F:→ kikiapple:裁判費很可能是你付 05/20 14:08
6F:推 hoboks:裁判費才一千 跟他拼了 科科 05/20 14:08
7F:→ kikiapple:科科~~ 05/20 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