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tsunatsu (弦之介)
看板LAW
標題[請益] 車禍擦撞責任歸屬
時間Mon May 17 12:05:38 2010
事情發生如下
我於前晚騎乘50CC得機車,身上背著貨物。
突然感覺我身後的貨物有被東西頂到的感覺,所以回頭看一下。
看到是一台白色機車的後照鏡頂到貨物,接著我轉頭往前行駛。
馬上就聽到摔車的聲音,我行駛到可停車的地方,馬上回去
查看,看到現場白色機車已停妥在路邊,地上在靠近內側車道上
橫躺一輛紅色機車。
而白色機車的車主因後方的來車說這樣有檔到路,要白色機車車
主把紅車移走。
而靠近人行道邊有一名阿伯,臉上有血跡。
所以我聽到得摔車聲應該是阿伯的。
接著我詢問是否有報警,白車車主回答沒有後,我立即報警。
交大到達在將阿伯送醫後,詢問相關過程,並要求我背著貨物作在
機車上拍照,並丈量SIZ貨物寬度為62公分(我回家後量我的車把SIZE為63公分)
接著請我們到醫院作筆錄。
到醫院後大約為事故發生後的30多分鐘,此時幫阿伯作酒測,酒
測值為0.55/L。
我與白色車主皆為0.00
而阿伯的傷勢為大腿骨折。
1.我想請問我這樣載貨有無過失?
我查詢的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的第88條
普通輕型不得超過50公斤,重型不得超過80公斤,高度不得超過駕駛
人肩部,寬度不得超過把手外緣10公分.........
2.白色車主說他本來跟阿伯並騎,後來發現阿伯騎車搖搖晃晃,所以超車
超車後撞到我的貨物,所以龍頭不穩,而阿伯撞上他.
他這樣說事不是要把過錯推給我?
不好意思 文章很長 請知道的人能解答我得疑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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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depravity:看他敘述是想往自己身上攬啊 @@" 05/17 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