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no7272 (奇諾)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騎車在路邊撿到錢
時間Fri May 14 22:02:40 2010
我騎車在回家的路上 (我不知道那條路的路名)
看到了一張百元鈔在地上飄,就把它給檢了起來
然就送到派出所去
警察跟我說,他們在忙
說,處理這個也要花些時間,拍照、上網公告...
跟我說到時掉錢的來領還要提出鈔票編號才能領
所以一定不會被領走,到時6個月後我才又要再回去領回
就跟我說帶走就可以了
可是我記得路上撿到錢,自己收下不是犯法嗎? 好像是侵占 是嗎?
可是警察卻跟我說自己收著也可以
所以我現在很擔心這樣到底會不會有問題??
請熟知法律的各位幫我解惑一下吧!! 謝謝大家
他們看起來好像還滿忙的,我一出派出所,那員警又忡忡茫茫開警車外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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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27.200.40
1F:推 newrulin:刑法侵占遺失物,警察為教唆犯。 05/14 22:51
2F:→ dosita:如果你堅持他們也是要照辦.只是鴿子會"按"在心裡面. 05/14 23:17
3F:→ mcid:阿萬一有人每天拿一百塊去照三餐報 要怎麼處理? 05/15 00:03
4F:推 depravity:警力不足又不是國民的錯 05/15 00:09
5F:推 mcid:你明天再去一次警察局 跟同樣一位警察說你掉了一百塊... 05/15 00:25
6F:推 Augusta:良心不安就直接丟給警察就好了,管他有沒有列案。就算自己 05/15 02:00
7F:→ Augusta:收進口袋,不過就100元,被好事者追究侵占也是微罪不舉。 05/15 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