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xcool (浩克)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遭人在部落格散布謠言
時間Mon May 10 17:11:14 2010
最近遭人在多位朋友的部落格公開張貼不實文章
內容皆相同提及卑鄙 惡毒 奸詐 喜歡害人 自私 愛利用人等言詞
並編造本人和以前朋友相處情形 以及父母離婚等內容
目前雖然不清楚發文者的身分
但是心裡已有底
請問這樣的言詞有辦法告嗎?
又應該採取哪些行動呢?
若是可以告 但對方患有精神疾病是否會判無罪?
先謝謝板上願意為我解答的版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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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4.72.6
1F:→ ganbaday:印下來拿去警察局告 精神病等抓到人在說 05/11 16:43
2F:推 depravity:抓到還是"有機會"讓監護人賠錢的 05/11 1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