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coldx (反覆默念的情話)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請問「未同居」證明方式
時間Sat May 8 08:42:40 2010
最新民法繼承編施行法有增加:
「繼承人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或未同居共財者...
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我是繼承人 想要證明我和被繼承人生前未同居
請問可以如何證明呢
也要像同居證明般找里長證明嗎
還是找被繼承人生前的同居人 請其填寫證明書
證明我和被繼承人當時未同居 就可以了呢
謝謝 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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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192.247.165
1F:→ proletariat:戶籍有同設一戶嗎?未同設一戶可以拿戶籍謄本佐證. 05/08 09:48
2F:→ xcoldx:很不幸的 戶籍設同戶未分開 05/08 0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