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iuy1203 (po)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收到簡易庭通知單 不想和解和出庭 怎辦?
時間Tue May 4 17:42:23 2010
事實經過:
各位大大好
小弟去年遭到ATM詐騙
陸續匯出約4萬餘元
後驚覺時報警處理
近日收到台北地方法院簡易庭通知單
通知單上述本人為聲請人
由於小弟工作緣故無法前往
於是打電話去地院的書記官詢問
她說不能前往調解應該要說明正當理由
並說只要將自己想怎麼處理寫信直接寄給地方法院即可
然而本人對於法律知識所知甚少
這信不知道該如何寫才好
基本上希望以不必出庭為原則,賠償部分可有可無
只盼罪犯能受到應有的制裁
問題:
1。何謂正當理由?
2。為何本人為受害者卻需特地北上出庭?
3。聲請人不希望出庭,是否還能將詐騙集團伏法?此事不是應該由檢察官全權處理嗎?
4。小弟不希望調解,希望法院依法行政即可,要如何做?
5。若是必須北上,關於旅費部分如何由對方支付?
相關問題已爬過版仍不甚了解
懇請各位大大指點迷津
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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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104.220.98
1F:推 hoboks:你的決定蠻特別的 要是我我寧願拿回金額 對方有沒有受制裁 05/04 18:08
2F:→ hoboks:反而其次 科科 05/04 18:08
3F:推 itin19:民事案件原告依定要出庭才能判決 05/04 23:51
4F:→ itin19:只是你可以具狀不願進行調解,等訴訟程序再出庭 05/04 23:52
5F:→ itin19:若真的不能出庭可以委託代理人 05/04 23:53
6F:→ itin19:另外民事案件沒有檢察官,檢察官指處理刑事案件 05/04 23:54
7F:→ poiuy1203:感謝樓上兩位大大回覆 但小弟沒有提出過民事訴訟 當初只 05/05 00:08
8F:→ poiuy1203:有報警處理而已 現在突然要我去參加調解 並聲稱小弟為聲 05/05 00:09
9F:→ poiuy1203:請人 所以感到困惑 樓上大大所說具狀自己寫即可嗎?還是 05/05 00:10
10F:→ poiuy1203:請律師執筆? 05/05 00:10
11F:→ poiuy1203:是台北地方法院寄的 很抱歉不會丟水球 回在這裡 05/05 00:59
12F:推 itin19:狀紙自己寫就可以了,意思清楚即可空白的可以上司法院下載 05/05 07:37
13F:→ itin19:但要記得註明案號股別 05/05 07:37
14F:→ poiuy1203:謝謝樓上大大回覆 目前打算去函台北地院簡易庭說明狀況 05/05 10:23
15F:→ poiuy1203:只仍是很納悶為何沒提出告訴卻說我有提出 怕說不理或撤 05/05 10:24
16F:→ poiuy1203:銷的話會被反告污告或是罰款之類的 小弟仍在高雄讀書 實 05/05 10:24
17F:→ poiuy1203:再不想因為這詐騙集團影響我的生活 或常南北跑法院訴訟 05/05 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