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blessme (請支持安樂死自由化)
看板LAW
標題Re: [心得] 兩公約是國內法又怎樣
時間Tue May 4 10:26:19 2010
剛剛爬了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第六條中
並沒有規定必需完全廢除一切死刑,也保留了國家對於
最重大犯罪 的死刑權力。
而且也沒有清楚定義,何為最重大犯罪
是故即使施行法有規定:
兩年內必需完成相關法律的配套制定與廢除
但也不代表目前的死刑相關法律有違反公約
而有抵觸必需廢除修正的必要!
更何況日韓也有簽啊!
還不是逐漸恢復死刑了,
而且施行法也沒有罰則啊!
明年去喊沒廢死罷免總統看有多少人支持你們。
你們還是走修憲的正途吧!
不要再玩法律漏洞、法律文字遊戲,
濫用大法官資源
用這種手段不要說得不到尊重跟支持,
跟民心對抗最後連武功都會被廢掉,
現在不就準備限縮釋憲權了,
爽啊!
--
人世間最可悲的一件事;
莫過於人世本來就是可悲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9.38.197
1F:噓 RobertAlexy:培根:知識就是力量 鄉民:我沒唸書我最強 05/04 15:28
2F:→ chihchien:無知就是力量 05/04 17:45
3F:→ eunacat:我也支持我好碰友拿破崙的命題:無知即力量 05/04 19:55
4F:→ eunacat:這種力量也很適合拿來炫耀的啦 05/04 1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