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fat (哈胖)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懶人包跟人肉搜索
時間Sat Apr 24 02:44:21 2010
我是114的學生
因為校園版討論串發生某社團宣傳方式的失當
然後我就去找該社團的資料做成懶人包
之後就被那個社團的負責人打電話
請問他搜索我電話 並在深夜兩點打來 觸法嗎?
請問我做懶人包 其中有許多言論都不是我攥寫
只是蒐集各文章集在一篇 然後PO在公開版
這樣有觸法嗎?
感謝法律高手幫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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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36.171
1F:推 depravity:半夜打電話不犯法 04/24 02:45
2F:→ hafat:可是用特殊管道找到我的電話? 這樣也不犯法? 04/24 02:47
3F:→ john0227:你怎麼證明他用特殊管道得到 說不定你們有共同朋友給他的 04/24 05:11
4F:推 jollity9085:對方自己承認是上網google的 04/24 12:54
5F:→ MarsET:上網咕狗一點也不特殊阿... 04/24 15:18
6F:推 Erosin:如果GOOGLE得到,那也不算合理期待的隱私了 04/25 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