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de6 (做人要有信用)
看板LAW
標題Re: [問題] 遺產繼承問題(同父異母)
時間Thu Apr 22 18:44:09 2010
※ 引述《hikaruzoo (愚蠢的藍星人)》之銘言:
: 不好意思~我今天跑去議員服務處請教了這個問題
: 現在又聽到一個版本就是結婚前的部分跟結婚後的要分開算
: 結婚後的是夫妻共有
: 而妻子擁有解釋的權利
: 怎麼我越聽越混亂了
: 只有一點是目前比較清楚的
: 就是被認定為遺產的部分是每個人均分
: 但是未認定的部分以及該如何認定此為遺產
: 頭真的越來越痛了
他應該講錯了
分婚前財產和婚後財產那是離婚的時候用的
但是現在講繼承
原則上先計算出應該要被繼承的財產總額
之後才來分配
但是總額的話要先扣除伯父生前的債務
或是加入之前因為結婚、分居、營業所為的贈與
確定了總額之後 再分成五份分配給五個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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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186
1F:→ Eventis:死亡目前依通說是夫妻法定財產制消滅事由,有賸餘財產差額 04/22 18:55
2F:→ Eventis:分配請求權的適用. 04/22 18:56
3F:推 hikaruzoo:原來如此~~我明天再過去確認一下~謝謝 04/22 18:56
4F:→ Eventis:分婚前婚後財產的目的亦在此,此請求權常用作遺產稅之節稅. 04/22 18:59
5F:推 depravity:不過現在光一妻一子免稅額+扣除額就近兩千萬 04/22 19:10
6F:→ depravity:有節稅需求的應該都有錢找專人處理了 XD 04/22 19:10
7F:→ Eventis:走得比較意外的像王老先生就會需要啊..... 04/22 19:23
8F:推 depravity:她們就是屬於有錢找專人處理的啊 XD 04/22 19:28
9F:→ Eventis:不過那就比不上事前規劃了,這個做法基本上還是能當選項. 04/22 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