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box1017 (泡)
看板LAW
標題[問題] 申請英語補習班退費
時間Wed Apr 21 23:37:37 2010
我在屏東補習英文一段時間(2/25加入)
半年一期
但是這段期間我覺得師資不如預期
且有其他生涯規劃
想退掉
但是合約上面卻寫著3/25前退班才能退1/2的金額
不過這樣課程只進行到1/6
這樣的合約是否明顯違法
那我該怎麼做才能維護我的權益
再來我是分期付款的
這樣跟一次繳清有什麼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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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4.253.35
2F:→ TyCobb:照上面的講得屏東縣的規定開課後一至兩天退70% 04/22 06:50
3F:→ TyCobb:之後未達1/3退50%,補習班應該沒有違法 04/22 06:51
4F:→ TyCobb:阿!看錯!應該違法了XD 04/22 06:52
5F:推 TyCobb:不過3/25是1/6那麼現在差不多1/3了 04/22 07:07
6F:推 TyCobb:屏東縣政府網頁上有找到一個退費的處理進度公告 04/22 07:25
7F:→ TyCobb:所以可以找消保官幫忙協調 04/22 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