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nygon ( )
看板LAW
標題[請益] 請問人身攻擊和公然侮辱的界定標準
時間Sun Apr 18 19:19:59 2010
如題~~請問人身攻擊和公然侮辱的界定標準?
還有想問一下
若是我朋友叫paupaudragon(XXXXX)
然後有人在推文的地方講:泡泡你這個雜碎
或者是泡泡你這個廢物
發音很像paupau這樣可以告嗎?
若是大家都認為泡泡=paupau的話可以告的成嗎?
(泡泡非paupaudragon暱稱、本人綽號)
然後順便問一下~
為什麼版主或是其他原PO被公然侮辱或人身攻擊不會提告
以上paupaudragon及泡泡皆為舉例
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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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9.27.68
※ 編輯: ponygon 來自: 114.39.27.68 (04/18 19:27)
1F:推 windfly00:因為法律係不告不理,妳不按鈴控告,法官不會知道你被 04/18 22:01
2F:→ windfly00:侵權 04/18 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