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vianbd (真的還假的?)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複雜的關係
時間Fri Apr 16 17:28:07 2010
A女和B男以前是男女朋友
但後來分手
(當時A女未滿18歲)
之後B男和C女有了小孩
但沒有去辦登記
如果B男之後去騷擾A女
甚至強暴了他(拍謝有點"北木心")
問題如下:
1.B男和C女的小孩是在民國96年有的,當時民法還沒有實施登記婚制,
那B男和C女是有夫妻關係的嗎?
2.B男強暴A女,A女可以依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控告他嗎?
3.C女和B男沒有辦結婚登記,若上述強暴事件發生,她能告A女嗎?
煩請解答,謝謝!(不好意思問題有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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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0.28.48
1F:→ depravity:1.不是有小孩就是夫妻要看是否符合法定儀式 04/16 17:50
2F:→ depravity:2.若強暴為真當然可3.若強暴為真不管C是啥身份都告不贏 04/16 17:50
3F:→ mcid:順便問一個 有沒有沒結婚可是小孩算婚生子女 那有沒重婚問題? 04/16 18:38
4F:→ yuusnow:沒結婚小孩也可以是婚生子女阿,母親推定為婚生 04/17 02:46
5F:→ yuusnow:父親只要認領就好,認領視同婚生,但父母也不用結婚 04/17 02:46
6F:→ yuusnow:再者這個案例不可能成立重婚,除非B男跟A.C女都有符合 04/17 02:47
7F:→ yuusnow:當時民法規定的儀式婚要件,那就有重婚的問題 04/17 0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