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ufox (小狐狸)
看板LAW
標題[請益] 請問賣賣房屋,之後漏水的法律責任?
時間Wed Apr 14 21:56:59 2010
最近我家房子出現了一些問題需要找法律專家,所以想跟板上專家請教一下..是這樣子的:
我們家在兩年前買了一間舊公寓,住進來之後天花板會漏水,跟原屋主還有鄰居詢問後,原
來那房子之前是會漏水的,後來原屋主請人把頂樓地板全部打掉重做,但很顯然地找到一個
半桶水的沒做好.:( 他賣給我們,我們住進去後,房子還是照漏,我後來有跟原屋主聯絡過
,也跟他說了這個問題,於是他把之前施工的師父電話給我.聯絡後,那位師父來了幾次,但
他用發泡劑打進牆縫基本上根本治標不治本(其實也沒有治標...),天花板愈到颱風下雨還
是照漏.
本來我不知道原屋主對漏水其實是有責任的.我一直以為要在半年內才有責任.而且仲介說
老公寓他們也沒保固所以我以為也不能找原屋主.但最近聽說漏水算是房屋重大缺失,特別
是他當初的屋況說明書上勾選"沒有漏水"的話,買主就有權利要求減少價金. 我查了一下
網路,找到相關的資料如下: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7122603354
但是我不確定是不是真的還可以請原屋主負責重做頂樓地板的費用? 今天我寫了一封
email給原屋主,把前情後要都寫清楚了.現在是想說,萬一他不願意負擔或不回信?我有權
利從其他管道(就是法律啦~~)跟他協調嗎? 請問大家有好的建議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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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7.104.34
1F:推 hoboks:對方保證沒漏水的話 應負瑕疵擔保責任 04/15 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