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razyMarc (瞧!這個人!)
看板LAW
標題Re: [請益] 請問遺產繼承問題
時間Wed Apr 14 01:01:07 2010
※ 引述《thinkstraw (一直微笑)》之銘言:
: ※ 引述《CrazyMarc (瞧!這個人!)》之銘言:
: : 所謂拋棄繼承由孫輩繼承
: : 這是子輩所有繼承人全部拋棄
: : ^^^^^^^^^^^^
: 誰跟你講所有子輩都拋棄了,
: 少自以為懂一點法律就在那邊叫囂
: 尤其是ro的只會屁話重修
: 妳祖父母有一對兒女甲乙
: 甲乙各分別有丙丁及戊己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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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由甲戊己繼承
: 也可以由乙丙丁繼承,
=========以上不可能,先順位繼承人沒全數拋棄,又無代位繼承事由
這種不是「繼承」,而要由被繼承人以遺囑做「遺贈」============
: 甚至是丙丁戊己來繼承
這是本位繼承
: : 故直系一等血親卑親屬無人繼承,而由直系二等血親卑親屬(民法第1138、1139條)
: : 此時孫輩之繼承是「本位繼承」而非代位繼承
: 妳扯一堆專業術語,有屁用,
有沒有屁用,法院說了算
: : ^^^^^^^^
: : 同協...你繼承篇被宣告重修囉...
: : 我不知道為什麼你會說出「越位繼承」這種東西....
: : 你是大陸人?
: 我不是大陸人
: : 這是大陸那邊的用語...台灣法學界沒什麼人在用...
: 我雖然用語沒妳專業,但我還知道什麼是對錯
: 至於Ro那個只會屁話重修毀謗的,
: 我有沒有修法律,他不是當事人,根本就是瞎扯
: 以機造謠毀謗了,而我係陳述屬實,他也確實係屁話連篇
: 另外,ro這位先生,檢察官調查完,妳也一樣有公然侮辱及造謠毀謗的侵權行為賠償
: 我先跟你說明
: 懂法律不見得就一定告的贏,尤其是檢察官正在幫我查底下的噓文
: 是不是罵陽萎的合信眼科診所醫師張善雄、簡長順及石擎天在鬧版毀謗
你繼續搞low法律板的專業性對你有什麼好處?
錯就是錯對就是對
你不懂就不要亂回答誤人子弟,這板有法律系學生上來討教的
讓你在這散布錯誤的觀念實在浪費ptt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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滾滾長江東逝水 浪花淘盡英雄
是非成敗轉頭空 青山依舊在 幾度夕陽紅
白髮漁樵江渚上 慣看秋月春風
一壺濁酒喜相逢 古今多少事 都付笑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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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razyMarc 來自: 123.193.32.84 (04/14 01:01)
1F:→ RobertAlexy:版主不處理啊 沒辦法 04/14 01:01
2F:→ hoboks:原波你觸犯了t小姐的禁忌 他會說你說太多專業用語 科科 04/14 01:21
3F:→ CrazyMarc:要討論也要有基本的「共同知識平台」,來法律板是討論問 04/14 01:26
4F:→ CrazyMarc:題的,又不是只做民眾服務,他那麼熱血不去生活法律板... 04/14 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