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dom (夏小書)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請問綁架和誘拐在台灣會被判什麼罪名呢?
時間Mon Apr 12 23:53:38 2010
各位版友好
不知道這個問題可不可以在版上發問
當然我不是我真的去犯下綁架或誘拐
而是我正在作一份報告,但因為不是法律人,也沒有法學知識,所以斗膽上來詢問
那就是,我看到一些日本作品中提到,日本刑法有所謂的略取和誘拐之罪。
但在台灣,是否綁架和誘拐都被算是擄人勒贖罪(我看電視上學的,不知道有沒有講錯?)
還是綁架和誘拐有其他的罪名呢?
對不起我的問題很笨,但我迫切的想要知道(這是一份文學報告。很抱歉厚問了)
若能告知,無比感激
多謝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1.122.80
1F:推 hoboks:台灣沒有誘拐罪 只有擄人勒贖罪 你說的沒錯 04/13 00:00
2F:→ sodom:謝謝樓上的回答!無比的感激!!真的你救了我 04/13 00:02
3F:→ sodom:我另外查到兩個名詞,略誘與和誘,他也歸屬於擄人勒贖嗎? 04/13 00:41
4F:推 depravity:閨房愛家庭 04/13 00:45
5F:→ depravity:歸妨礙家庭 爛新注音不會選正確的字 @@ 04/13 00:46
6F:推 hoboks:兩者保護法益不同 略誘和誘保護有監督權的家長 不讓監督權 04/13 00:48
7F:→ sodom:感謝D大和H大,這樣我這份報告就沒問題了。獻上深深的祝福!! 04/13 00:51
8F:→ hoboks:受到侵害 擄人勒贖保護的是自由與財產 04/13 00:53
10F:→ RobertAlexy:日本誘拐罪的範圍還蠻大的 04/13 00:54
11F:推 hoboks:讚喔 連日本的資料都出來了 04/13 00:59
12F:推 hoboks:看起來日本的立法架構跟台灣有一些差別 好像把綁架+誘拐 04/13 01:01
13F:→ hoboks:立成一個犯罪 04/13 01:01
14F:→ hoboks:立法成 綁架誘拐未成年 04/13 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