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600 (R600)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在網路發文是否會造成毀謗?
時間Mon Apr 12 00:21:46 2010
某位朋友有段備受委曲長達五年的故事
這幾天他整理一下思緒,
突然想為了這段真實故事PO上網路,為自己爭個公道
他並不要求什麼,只是想要個公道
可是又怕如果把這些事情說出來,
如果對方告他毀謗那就得不償失(對方不講理,卻又被告,那很糟糕)
所以想上來問問
在網路發文需要注意哪些地方
他如果只是陳述事實,文章中不要加入個人感情
並把對方的公司及姓名用暱稱方式...
(EX:林XX 王x明 高x屋公司 或是高xx公司 )
這些暱稱方式
有限定什麼字數之類的嗎?
第一次在這邊問問題,
可能敘述不清楚
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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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600 來自: 59.114.130.47 (04/12 00:22)
1F:推 hoboks:是感情故事吧? 如果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 恐怕有違法 04/12 00:47
2F:→ hoboks:除非版眾看文章認不出對方是誰 04/12 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