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war (lopo)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出了車禍作筆錄的問題
時間Sun Apr 11 11:03:34 2010
小弟我昨天出了車禍(4月10號)
這兩天要到警察局做筆錄
想請問該怎麼說比較好
昨天我載者我的表弟(國小三年級)騎在路上(機車)
騎到一半有人突然開車門以致於我來不及煞車,撞了上去
我確定我的時速很慢(大約三十幾,那條路是四線道限速五十)
發生車禍後,因為我的時速不快。所以我撞上去後
我的人跟車及我表弟都沒有跌倒,我表弟因為在後座
無任何外傷或擦傷,我撞上別人的車門
除了臉部及胸口外,其他地方無擦傷
大約三點半多發生車禍,由於我沒代手機,對方拖到四點多才肯叫警察及救護車
事情大概是這樣發生的
而昨天天氣晴天,能見度算良好
(我可以看到下個紅綠燈以後,我覺得能見度至少100公尺以上)
我剛上網查詢查不到我的機車載重量,我加我表弟約100公斤左右(60+40)
另外車禍後不是因該維持現場狀況嗎!?
對方有移動我的車子,經我講過後又移回去
想請問一下去作筆錄警察會問那些問題,我該怎麼講?!
PS:我現在是軍人(役務義)且酒測直為0
發生車禍前我在附近的國小跑操場,我確定我的精神狀況良好
問題問的有點雜亂,希望大家多幫忙。
我找不到警察版或是相關版,有的話請幫轉或告知,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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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9.139.141
1F:推 chihchien:照實話說就好了 不過當場沒有酒測嗎? 04/11 12:19
2F:→ kiwar:有酒測不過不是當場馬上測試 04/12 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