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ockcheng (浪費時間的人生)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這樣可以告他什麼~
時間Wed Apr 7 19:51:33 2010
自從進這個單位,就跟這個小組長不合!一直被他找碴!
約四個月前
組長罵我"交待給我的事有3/5都沒做"
過了二天後他跟我道歉 (由此可知他也是心虛亂講話)
本來也隱忍下來了
經理是個好好先生,除了叫我一直忍耐也管不了他!
最近又跟同一個小組長鬧翻了
他一直找我碴,也沒人能阻止他這種無理取鬧的行為,
而且也嚴重的影響我的考績等等,
我也忍不住想要給他點教訓。
想請問一下,這樣我能去派出所報案嗎?
該填公然侮辱還是什麼的?
好像是刑事順便提起民事賠償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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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2.206.123
1F:推 OAzenO:要有證據 04/07 20:28
2F:→ brockcheng:證據到不是問題啦!因為有其他的人在! 04/07 20:54
3F:→ snowtoya:找你麻煩而已看不出有公然侮辱啊 04/07 21:00
4F:→ brockcheng:說3/5的事都沒做這樣還不算? 04/07 21:06
5F:→ brockcheng:那以後罵人說他90%的事都沒做也ok? 04/07 21:06
6F:→ brockcheng:還是這個算是毀謗? 04/07 21:07
7F:→ brockcheng:不好意思,被這個小人搞到有點歇斯底里~~ 04/07 21:07
8F:→ O0O0O0O0O0O0:人證容易因為職場壓力而容易生變 請小心行事 04/07 23:53
9F:→ O0O0O0O0O0O0:且小心對方反控誣告的可能 04/07 23:54
10F:→ Rhadamanthuz:難以從你的描述中判斷對方是否有觸犯您所述相關罪責. 04/08 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