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tsunawu (Flora)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其他房客偷竊是否可提前解約?
時間Sun Mar 28 01:23:23 2010
目前租的房子是分租雅房,
有公共浴室與公共冰箱,
住進來之後才發現有一個女生老是順手牽羊,
會偷冰箱裡面比較貴的水果、
也會用放在浴室裡面的洗浴用品和用具等等,
用別人的沐浴球真的很噁心.....
雖然都不是很貴的東西,
但這樣的行為卻帶給其他人困擾,
可是她這樣長期累犯也至少半年了(我們住進來半年),
已有一間房客受不了搬走,
今天向房東反映,
他叫我們把自己的東西要用再拿進浴室、陽台,
也說之前就是因為這樣所以才把冰箱撤走;
但我覺得這種態度讓我覺得不舒服,
感覺就是消極處理,
大家要想盡辦法讓自己的一般生活權益不受侵害,
可是偷東西的人可以肆無忌憚的使用公共空間,
也因為如此所以沒有公共冰箱可用,
為什麼是這樣子處理的呢?
這樣子是否可以要求房東提前解約並退還押金呢?
雖然很想跟房東說她不搬我搬,
但這種氣話實在是沒什麼益處@@
有爬過文但沒有相似的案例,
如果PO了太瞎的文章我會自D,
請鞭小力一點>"<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5.137.168
1F:→ depravity:你可以要求 可是房東可以拒絕 就像買賣妳可以砍價 03/30 05:29
2F:→ depravity:賣家可以拒絕一樣 都不違法 03/30 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