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inkstraw (一直微笑)
看板LAW
標題Re: [請益] 一些騎樓問題
時間Fri Mar 26 22:26:10 2010
※ 引述《mai921 (mai)》之銘言:
: 請問版友們一些問題
: 1.騎樓到底是屬於私人空間還是公共空間(是透天的房子)
看房地所有權狀
: 因為佔用了騎樓,卻沒有留通道,使行人無法行走...很困擾
應該可以去檢舉,有些人就出租給攤販做生意
: 2.店家宣傳旗幟與其員工機車占用汽車停車格,看到警察來就馬上移走,
: 要如何舉證。
拍照,不過沒有用,我還看過近視雷射眼科診所做生意的
自己劃紅色交通違規線,檢舉也沒有罰單,
因為是有錢人,連警車都可以借來停放
還有警察幫忙診所收清潔費的,
這就是我們納稅人養的警察
: 3.店家的汽車常常都停在停車格外面,擋住了機車行車道,看到警察來就開走,
: 不然就是說臨時停車,想請問臨時停車的定義是甚麼呢,又該如何舉證。
妳去聲訴也沒用,我還看過用全民健保費養的診所主任
他的工作就是從門口帶客人到掛號櫃臺,管理護士,好像連醫生都得聽他的
沒事的時候,就一個人翹著二郎腿,兩手橫跨三張椅子
拿著手機跟拍病人一路尾隨到門口大馬路
月收入有8萬塊以上,月薪資卻可以違法低報不到17280元
妳去檢舉也沒用,明明就沒驗光師執照卻可以在那謊稱驗光師
還代醫師診斷答覆病情,不過就是一個房東而已
妳要是看到我這個才會懊惱
這種帶病人到掛號台的肥缺工作
就是用我們的全民健保費給付他薪資的
每次想到就是一把火
: 以上的問題,有沒有法規可以處理,又該找哪個單位來申訴呢?
: 麻煩版友們幫忙解答
: 先謝謝各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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