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ughtlily (@.@")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設計師違約..
時間Thu Mar 25 04:11:15 2010
在設計裝潢算是新手..
一直到完工驗收入住不到四個月後才發現一堆問題...
這些問題我們都願意也已經再花錢去解決..就沒有在跟設計師計較...
但在他設計格局因為主臥內廁所在房間格局產生很嚴重的問題...
以致於我們不得不花錢再去更改門的口來解決...
但改門口位置後需要三十塊一樣的瓷磚...泥作師父去找瓷磚時才發現...
原來他幫我們使用的瓷磚是年代舊遠又非知名品牌的庫存品..己經沒有生產...
一般瓷磚花色是10-20年後才停產的...但我們的卻在施工完不到四個月就停產...
反應設計師卻是態度非常惡劣的說是我們自己隨意改口自行付責...
當初給的報價絕非小廠庫存品的價格...(是否有違返信賴原則?)
但合約明細因為沒有明定廠牌型號...他好像就是吃定這點...
所以另外找了一些合約書的盲點..看是否能從中賠償我們的損失...
(原本只需要再買三十塊瓷磚變成全部打掉或是很醜的補丁這都是很大的額外開銷)
1.工程逾期款:當初完工比預訂晚整整一個月..工程款以千分之五計算有十多萬元
2.使用材質與合約書不符:玄關玻璃在合約書上是明訂8mm強化噴砂玻璃..後來使用透明玻
因反應不需透明玻而改貼廉價的卡典西德...
大概就先針對這二點...其他還有細項可以抓...
當初驗收時並沒有針對這二點做賠償..那我現在還有這個權利求償嗎?
針對第一點..當初有一直催進度因為入住者己經沒房子住要跟別人借了但沒有要求賠償...
現在是離驗收後不到四個月...我是否可以再做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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