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123456n (米修)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被恐嚇去殺人
時間Wed Mar 24 15:43:28 2010
想請問一下版上大大
假如甲以乙的妻兒生命當作威脅
跟乙說:你如果要妳的妻兒生命安全
那妳就把丙殺掉
後來乙為了保全妻兒生命
只好把丙殺掉
那麼甲是該當 恐嚇罪?強制罪?教唆殺人?還是三者皆有
因為乙是殺人罪是無庸置疑的
那甲的刑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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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165.179
1F:推 hoboks:甲殺人 乙無罪 03/24 16:47
2F:→ xbit:甲:恐嚇罪(要確定有證據) 教唆殺人(乙要供出甲才算) 03/24 16:57
3F:→ xbit:乙(殺人罪) 除非甲被認為有脅迫乙 法院上只看證據誰強迫誰 03/24 16:59
4F:→ xbit:要認定後再說. 03/24 17:00
5F:推 hoboks:甲已經不只教唆 要當間接正犯了 03/24 17:02
6F:推 alldestiny:先確認甲對乙的意思支配程度 03/25 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