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terrr (無聊阿!!)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關於追溯期
時間Tue Mar 23 16:34:10 2010
剛剛看到這則新聞
http://news.chinatimes.com/realtime/0,5255,110105x112010032301147,00.html
背28條命躲25年 縱火犯屆滿前十天落網
看到標題忽然有個疑問
根據刑法第80條第一項 不管犯的是173還是271
應該都是30年 那25年是如何得到的??
還是我有理解錯誤的地方??
另外常常看到6個月的期限
那指的是甚麼?? 我總則翻來翻去都沒看到這個期限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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