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vil0801 (小翊~~)
站內LAW
標題[問題] 對方堅持要刑事鑑定
時間Tue Mar 23 16:05:01 2010
今年 我跟友人騎機車出遊時,我騎車機車載他
但與依台小貨車發生差撞,他未打燈右轉,我們幾乎平行
造成我朋友腳受傷我和機車沒事,
有申請造責分析,說是他未打燈的錯
但是他堅持只想賠個2000左右,光不能上班一個月就不只了,
所以大家走上法院,他還是堅持不和解,(一直說我也有責任)
最近一次開庭(上過調解了),他說要申請刑事鑑定,
我想問的是,
1。就算我有1%責任,我朋友能只告他嗎? 而我沒事
2。或是兩個一起告,但我與我朋友和解 不跟他和解 能嗎?還是都會被告過失傷害?
麻煩大家幫我解答一下 QQ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36.186.66
※ 編輯: devil0801 來自: 140.136.186.66 (03/23 16:05)
1F:推 CCtonG:貨車有無刑事責任,只須就貨車論斷,跟原PO有無過失不相干 03/23 16:19
2F:→ devil0801:所以能只告對方嗎?] 03/23 16:52
3F:→ akaboshi:另外一種告法是依共同侵權行為, 連你跟對方都告 03/23 18:22
4F:→ akaboshi:不過你載他, 也許可以成立委任契約 03/23 18:23
5F:→ devil0801:樓上能跟我說清楚一點麻煩了 03/23 21:27
6F:→ akaboshi:請去找法律諮詢服務, 我只是個準備考試的考生, 很多實務 03/24 09:30
7F:→ akaboshi:面不了解 03/24 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