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c5417 (等待原來會有奇蹟)
看板LAW
標題Re: [請益] 關於資遣與解雇
時間Mon Mar 22 02:47:26 2010
※ 引述《minaw (最近鼻毛異常發達)》之銘言:
: 請教各位,如果在公司定型化契約明文規定
: 當月業績未達公司要求且連續三個月未達即可解雇
: 這是否牴觸勞基法??
: 還有,如果當初並無白紙黑字簽合約 老闆只有口頭每天唸你業績未達要fire
: 這樣能適用資遣規定嗎???
: 煩請解惑 不勝感激!!!!!!!!!!!!!!
姑且稱勞基法第11條情形為資遣
第12條為解雇
符合第11條雇主要給予資遣費及預告期間工資
而第12條不用
但二條相同的均是
雇主須負舉證責任
所以您的情況
雇主要證明你的確不適任
然後資遣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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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0.210.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