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u1014 (小白一路好走)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朋友欠錢不還,我有本票,該申請本票裁定或支付命令?
時間Fri Mar 12 16:09:02 2010
請問一下,我有爬文,也查過知識家了
但對於該用什麼方法來執行還是不太懂
朋友有預謀的借錢不還,躲了半年多,才找到人簽了本票
本票分三期,2、3、4月的十號還錢,第一期拖了十幾天才付款
第二期時間又到了,現在已經完全避不見面,還掛我電話
請問我現在該申請支付命令還是本票裁定?
如果申請支付命令的話
要寄到債務人的戶籍地方法院,但我不知道她戶籍地怎麼辦?
還有申請支付命令的費用可以申請由債務人出嗎?
最後是不是不管申請支付命令還是本票裁定完
都是到國稅局查債務人的所得資料,再申請強制執行扣薪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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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7.142.62
1F:→ hoboks:本票裁定就有執行名義 支付命令沒有 所以要用本票裁定 03/12 17:01
2F:推 ISP:支付命令確定就是執行名義阿 只是支付命令有送達不到而失效的 03/12 17:07
3F:→ ISP:風險 本票裁定送達不到可以公示送達 所以建議本票裁定 03/12 17:07
4F:推 hoboks:支付命令隨便提起異議就要跑法院了 有簡單方法不用 03/12 17:11
5F:→ hoboks:捨近求遠幹麻/ 03/12 17:11
6F:→ hoboks:還要賭對方知不知道會提異議 稍微有法律sense都知道要異議 03/12 17:12
7F:→ morrischen:去警局報案對方侵占! 03/12 17:37
8F:推 wjck00383:這是民事糾紛,不干警方的事情。 03/12 1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