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an1154 (解high人)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共有人之一以其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有無民法877適用?
時間Fri Mar 12 12:01:03 2010
請教一下各位大大
設例:甲乙丙三人共有一塊A地,應有部份各1/3,甲以其應有部份為丁銀行設定抵押權,
擔保對銀行的債務,其後甲乙丙三人於A地上合資興建一棟B屋,若清償期屆至甲無力清償
,丁遂實行其抵押權,試問有無民法第877條併付拍賣規定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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