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vika (jovika)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建地遭侵占
時間Wed Mar 10 13:02:32 2010
想請問懂法律或曾經有發生過的大家:
家裡有一塊共有地,19年前被自己的親人蓋了房子,甚至多年後加大住家範圍,但自己的親人
完全沒有這塊土地的權狀,但有房子的權狀,聽人家說超過20年過了法律追訴期,如果請求對方搬走
或拆掉要賠償對方的損失,是真的嗎?還有剩一年才到20年,在明年前如果對方強硬不買也不搬走
,請問我可以採取哪種方式協調?甚至哪種強硬的方式請求他拆除房屋,土地是自己(當初是爸爸留給我的)和叔叔的,當年並沒有簽下任何同意對方
建房子的契約,甚至多年以來並沒有收任何租金,假使最後對方不買也不搬走,我們是否要賠償損失
?甚至對方還說如果我們的土地要賣給別人,買方也要連他們建地上的房子都要買!對方是違建
請問可以收取費嗎? 以上問題~麻煩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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