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lydaisy (Daisy)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公共危險 和 偽造文書罪 請大家幫忙解答
時間Sat Mar 6 00:30:29 2010
我有一個朋友 他在九十六年的時候
犯了公共危險罪 易科罰金十八萬 緩刑兩年
可是去年五六月的時候 犯了偽造文書罪 下禮拜第一次開庭
我想請問
他這樣算緩刑期間再犯嗎?
如果偽造文書判刑確定 是不是一定會被關?
還有
他曾因精神疾病 強制送醫過(警察送去的)
現在吃的藥都是醫院開的三級管制藥
去年也因舌癌第二期住院一個月開刀
請問這樣有沒有辦法不用關?
拜託大家 因為我對法律一竅不通 請大家協助我
感激不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24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