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nijin (Kodocha)
看板LAW
標題[問題] 繼承相關問題
時間Fri Mar 5 10:19:26 2010
外公於去年10月15日因病去世 名下有一房二土地 目前總值沒超過二百萬
有一土地讓小舅舅拿去貸款 尚未還清 小舅和二舅也都有貸款未償
小舅和二舅趕在1月14日去辦理拋棄繼承 在那之前喪葬事項都是二舅在辦理
我媽對很多事情不明白 而他們去辦理拋棄也是很後面才講
要辦理拋棄繼承已經來不及
我想請問 以現行的法律 我媽的狀況是限定繼承了嗎還是概括繼承了
二舅說知悉死亡六個月內可辦限定繼承,但法院來的單子拋棄跟限定繼承都是三個月
現行的法律拋棄跟限定繼承到底是幾個月內可辦
如今,我媽媽已經繼承了,二舅一直叫我媽去辦繼承
,我本來想說不是沒有拋棄就已經限定繼承,為什麼還要去辦繼承?
但現在到底法令是怎樣,我也搞不清楚
如果要辦理繼承,需要準備什麼文件呢?法院好像有來一個財產申報明細
填寫之後又該去哪裡辦理呢?是不是有遺產稅的問題?
希望了解的大大可以幫我這個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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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55.140.122
※ 編輯: minijin 來自: 111.255.140.122 (03/05 10:47)
1F:推 chihchien:1.先到戶政事務所持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請領全繼承人膽本 03/05 10:57
2F:→ chihchien:2.並去國稅局查調被繼承人的財產歸屬清單、綜所稅清單 03/05 10:59
3F:→ chihchien:3.遺產清冊可以國稅局清單為據,其他的知道就填上 03/05 11:01
4F:→ chihchien:限定繼承及拋棄均為三個月 現在已改法定繼承有限責任 03/05 11:03
5F:→ chihchien:預先辦理的好處是避免將來就繼承部分有爭執時 03/05 11:04
6F:→ chihchien:較便於舉證 03/05 11:05
7F:→ chihchien:回了一串好像沒有回到點... 要看什麼樣的財產才會知道 03/05 11:06
8F:→ chihchien:應該用什麼方式去申請 不同的財產方法不同 03/05 11:06
9F:→ minijin:感恩樓上 有點頭緒了 03/05 12:15
10F:→ minijin: 所以現在我媽已經無法辦理限定繼承了嗎 03/05 12:22
11F:推 chihchien:如果沒有其他繼承人先辦的話 應該是確定無法辦限定了 03/06 1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