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evenjobs (乒乓兵)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債務人躲進精神科住院
時間Wed Feb 24 19:39:41 2010
我的親戚跟我借錢數十萬,因為是常來往的親戚,沒有寫下借據.
只有把她約到家裡客廳,與我母親三人,一起商量還錢的schedule.
基本上不具備借據的形式.
我借錢給她分為三種方式:
1.ATM提款
2.匯款
3. 我去保險公司以我的保單,向保險公司借款介給她,也就是我跟
保險公司借錢來借給她,約定利息她付.(她是該公司的保險員)
今年元月,她欠了一大筆債務,離婚跟公司請假(目前留職停薪),然後
跑路,過年前住進某大醫院的精神病房.
我元月中旬有去探望她並且陪她去看病,她那時一切思考言談正常,但是
有很明顯的想要住進精神病院,取得精神方面的醫師證明. 比如說:她想以
精神病為由,向老公主張離婚無效,進一步要她老公賣土地替她還債.一直到現在
她在電話中的應對進退都很好,也就是精神病房是她躲債的避風港,她故意的.
目前因為此醫院的精神病房探病規定與限制十分嚴格,我沒去找過她.目前我
想做的是:
與她見面,設法錄音留下借錢的證據.如果她合作的話,就要補寫借據.但是
因為她目前是在精神病房住院中,我想請問精神病住院者,所簽下的任何文件
或是被錄下的談話,會被認為無效嗎? 我是指若有一天上法院,她以這個理由
脫罪的話? 我該怎麼處理這個問題以維護我的債權?
懇請各位幫我解惑, 為了這個問題 ,我今年過年都過得心情不好.
謝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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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ugusta:就說他是裝的啊...別小看了醫院與法院判斷是否裝瘋的能力 02/25 2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