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lagirl (啪啦)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車禍賠償及對方威脅要提告
時間Tue Feb 23 18:15:11 2010
去年12月底時我開著計程車與一台機車發生擦撞
我本身有汽車駕駛卻沒有計程車駕駛執照,屬越級駕駛
當時情形是我要左轉,那台機車直行
我有打左轉方向燈,但那台機車硬要闖過
我踩了煞車卻還是撞倒他
因為車速很慢,加上冬天都穿大衣,並沒有嚴重外傷(扭傷、擦傷都沒有)
當時送大醫院也照了X光,醫生都說沒事
但是對方卻在事後去看了5次沒有健保的診所,一次要價800元
然後買了半年份(超多)的酸痛貼布,要價近千元
接著是他的機車修理問題
他的機車很老舊,車齡10幾年了,所以他說他不修那台機車
他拿去請機車行估價,估一估修理費要8050元,就要我賠他這些錢
我要求我也要請人估那台車,她又不准
我知道轉彎車較理虧,所以也釋出誠意要談和解
結果昨天一談他就要拿14000元,不給他錢就要提告
因為他對於機車一口氣要拿8050元,加上去看「沒健保給付」的總價4000元
我覺得有被坑錢的感覺......
若是他提告了會直接開庭?還是會先開調解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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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6.7.228
1F:推 depravity:提告是他的合法權利部是"威脅"談不成提告是很正常合理的 02/23 20:04
2F:→ depravity:打方向燈是警告別人你要轉彎不是說我要轉彎請讓我!!! 02/23 20:04
3F:→ palagirl:我並沒有說我是對的,那是敘述事情發生經過,我也說會賠 02/23 21:49
4F:→ palagirl:償,但是必須要是合理的範圍 02/23 2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