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9251011 (大眼仔)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請問農會總幹事的權責真有這麼大嗎?
時間Thu Feb 11 07:30:44 2010
事件起因於
A先生於88年時接下農會某股長的職務
直至幾年後他從該職務調到另一職務時
農會卻發現農保部分資金短缺金額高達5~600萬
因此開始將A先生降職為專員~
並要求A先生與其他兩位同職等的主管(那兩位主管之前都待過A先生的職位)
共同償還分擔那筆費用~但重點是A先生並沒有吃錢
而且帳務部分都是農會會計部在收~因此A先生堅持不給付
沒做的事情付什麼付
後來~A先生發現不行~要將此行為上報省農會
誰知道~此時總幹事又改口說~你不用負擔費用
但是請你不要上報這件事~
A先生明白~倘若這次屈服了~日後出事~自己絕對逃不了
因此還是將自己所收集的資料上報~~~
這件事~在農會部分已經被河蟹掉了~
而A先生的事件~在刑事法庭上也已經判無罪
可是~總幹事卻還是不願恢復A先生的職位~以及兩年多的主管津貼
即便開會~會計部竟然會說跟他們完全沒關係~超扯的
錢的部份怎麼可能他們不知道~
現在這件事~已經有朝民事法庭走了~日前的代表大會決定的
現在有疑問的是~為什麼跟縣政府呈報這件事~
縣政府卻無力解決~他們不是主管機關嗎~~
再者~雖說總幹事是由代表->理事長->總幹事~~這樣出來的
但是他怎麼可以利用職權隨意做這些~卻無法可管
再者~他又將自己的親戚排入不是該職等符合的職位
他將六職等的人直接硬插入九職等的職位
又是把該主管從九職等的職位給拉下~
論職等~該單位還有另一位九職等的人可以接替
這種不避嫌也做的太明顯了
該總幹事背後似乎有高層深藍政治人物支撐
因此才會如此囂張~~
真的很令人氣憤~
難道~小蝦米對抗大鯨魚~真的沒有成功的一天嗎
在這次事件中~官官相護真是令人不屑
台灣的社會真的有到這麼腐敗嗎~
有誰可以幫幫我們~
當法律都不被重視~還有什麼可以依靠~難道真的要百姓去殺人嗎?
那個總幹事真的有這麼大的權責嗎?
謝謝各位看完冗長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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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hrisBear:監察院...... 02/11 09:44
2F:推 enterpirse:A先生刑事被判無罪,農會要告民事也告不成 02/11 12:05
3F:→ a9251011:監察院有效嗎...現下腦海脫離不了官官相護~ 02/11 12:34
4F:→ a9251011:民事部分事要農會賠償a先生~並恢復其職位 02/11 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