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wend (nowend)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鄰居小弟被告詐欺
時間Tue Feb 2 14:09:23 2010
鄰居媽媽的小兒子因為終日流連網咖,
有時候數日不回家,都在網咖。
偶爾會在網路遊戲上販賣經驗值之類的東西,
所以把存摺提款卡都帶在身上,方便給買家帳號跟提款。
結果存摺跟提款卡不見了,隔了兩天才發現,並打電話跟銀行掛失。
現在帳戶被盜用,在台北有被害人被騙了六萬多,
在高雄也有被害人,金額還不確定。
鄰居媽媽很緊張,到公所去問法律諮詢時,
律師說乾脆認罪,小兒子會被判比較輕。
鄰居媽很擔心兒子,所以一直問我。
我上網查了一下,發現這種情況還頗多。
我想請問一下,像這種帳戶被盜用,
而被懷疑是故意提供帳戶當人頭,被當成是詐欺犯,
如果向法官老實陳述,表示自己完全不知情,
真的要像律師說的一樣,乾脆認罪,換取較輕的罪刑(我覺得這蠻扯,沒罪為啥要認),
或者根本就只需要老實陳述,不應該亂認罪。
檢察官在沒有舉證,證明鄰居媽媽小兒子故意當人頭的情況下,
法官有可能判他有罪嗎?
順便問一下,
詐欺犯被判有罪後,入獄服刑,
刑期滿了之後,需要他詐騙償還被害人的款項嗎?
多謝各位指點喔,希望可以給鄰居媽媽一點心理上的幫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7.172.140.48
1F:推 depravity:提款卡也有帳號啊 要給賣家帳號帶存摺幹嘛?? 02/02 14:20
2F:→ depravity:抄在紙上也可以啊?? 02/02 14:21
3F:→ depravity:許多妳覺得妳家人說的一定是實話的 02/02 14:21
4F:→ depravity:在他人(檢察官.法官)看來漏洞百出且不合常理 02/02 14:22
5F:→ depravity:刑期沒滿就要賠償了 沒有等到刑期滿才賠這回事 02/02 14:23
6F:推 zazazas:可能是要補摺吧才知道誰匯款了XD 這時就知道用網銀或是網 02/02 14:37
7F:→ zazazas:路ATM了(可以查未刷紀錄) 02/02 14:38
8F:推 depravity:那存摺和金融卡擇一即可啊 還有盜用的人怎麼領款?? 02/02 14:43
9F:→ ocean11:這看起來像是兒子賣帳戶換錢花啊 02/02 15:01
10F:→ qpioi:內情不單純,可能變成幫助犯,嚴重的就是共犯了 02/02 18:15
11F:→ justplay258:放心 這種狀況看很多 偵查的時候就會知道受害者是誰 02/02 21:15
12F:→ justplay258:快點約出來和解比較實在 不然如果是賣帳戶就很好玩 02/02 21:16
13F:→ nowend:已經要開庭..所以鄰居媽媽超緊張..這樣還可以私下和解嗎? 02/03 00:53
14F:推 ChrisBear:我也是認為是他兒子賣帳戶賺錢 變成詐欺共犯 這是非告 02/03 01:35
15F:→ ChrisBear:訴乃論之罪 02/03 01:36
16F:→ nowend:所以和解也無用..希望鄰居媽媽不要太傷心了 02/03 05:43
17F:→ justplay258:和解的話 或多或少可以影響法官的量刑 不見的無效 02/03 11:39
18F:→ justplay258:搞不好可以拼個緩刑或是易科罰金 02/03 11:40
19F:→ nowend:不過我蠻好奇,如果真的是遺失被盜用,法官也會判有罪嗎? 02/05 11:01
20F:→ nenylu:遺失盜用不會!重點是要怎麼才可以讓法官相信是遺失盜用的 02/05 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