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rmg (...)
看板LAW
標題[問題] 大賣場設告示牌說要強制搜身,違反消保法?
時間Mon Feb 1 14:34:51 2010
某則新聞內容:
記者寫:若大賣場在出口處設告示牌說有偷竊嫌疑的顧客,必須配合打開包包供檢查,
此一規定違反消保法,最高可罰150萬元。
請問:我只是想問消保法的部分。跟罰150萬有關嗎?不知記者是看到哪一條?
我查了消保法,所謂罰到150萬元的是指商家損害消費者生命、身體、財產...等權利
或有損害之虞時。也就是涉及36~38條。不包括「自由」。因為搜身是關於自由權。
我想請教大家,記者在報導關於消保法的適用的部分,應該是寫錯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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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31.75
1F:→ enterpirse:強制罪?那就是刑法的條文啦 02/01 15:41
2F:→ dormg:我瞭解,我只是覺得記者是否寫消保法的部分寫錯了?因此想確認 02/01 15:43
※ 編輯: dormg 來自: 140.112.231.75 (02/01 15:59)
3F:推 loneloneago:記者寫錯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攤手) 02/01 16:04
4F:→ depravity:大陸有地方報寫對隔天彩券號碼過 (拜) 02/01 1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