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terpirse (小嘉)
看板LAW
標題Re: [問題] 請問這樣構成詐欺罪嗎?
時間Tue Jan 26 08:28:19 2010
※ 引述《glavinelai (台北ing~~)》之銘言:
: 本月朋友請代買版版友代買衣服,衣物金額事先已付清(包含代購費)
: 給單時有給名稱,圖片,價錢,並有要求買回時拍照確認
: 代買者是有拍照給我確認,買到衣物共10件
: 分2次購買
: 第一次買回照的照片衣物是攤開照(3件)
: 有照到整個圖案
: 第二次買回(7件)
: 其中有一件購買錯誤卻沒有告知
: 並將該衣物連同圖案折起拍照
: 其他衣物仍然是攤開照
: 由於衣物底色與當時給的訂單相同
: 我朋友並沒有多做詢問,並認定該買錯衣物及單上的衣物
: 等到他寄出之後我朋友收到才發現不正確
: 當下馬上寫信詢問
: 對方的回應是這是店員拿的,跟他沒有關係
: 且回應:她的代購文中有說明因瑕疵或是其他不滿因素,不退貨
: 並且說我朋友得了便宜又賣乖,他已經幫我朋友省了國際運費還想怎樣之類的話
: 請問這樣算詐欺嗎?
構不成詐欺
簡單來說,今天如果甲請乙買衣服,乙用仿冒品替代,可以構成詐欺
這件我怎麼看
都像是.....過失
最多就是合約無法完全履行,但絕非刑法的條文可以解決
頂多是民事訴訟
不過其中一件,我想金額不大,如果為此跑法院提民事訴訟,你會很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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