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uned (目標)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法院內之調解
時間Mon Jan 25 23:00:45 2010
因為車禍過失傷害 在檢察官安排下 轉入法院內之調委會
成立後 請問是就具有撤告效力
還是說要再要求對方再遞撤告狀
感謝~~~
還是說還要遞狀提告以確保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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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0.37.118
1F:推 hippotsai:調解筆錄應該會記明原告同意撤回刑事告訴 01/25 23:13
2F:推 JackeyChen:成立後有民法和解的效力,但撤告的部分請再具狀吧 01/25 23:13
3F:→ JackeyChen:調解筆錄一般他們都是寫放棄XX追訴權還是訴訟權 01/25 23:14
4F:→ JackeyChen:但這並不是對院檢表示撤回告訴的意思 所以請再具狀撤 01/25 23:15
5F:推 depravity:應該會簽一張叫妳自己去遞 01/26 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