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ottle0905 (感冒啦~不是H1N1!!)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車禍後續..提告.
時間Fri Jan 15 13:09:22 2010
今年1月3日晚上我騎乘機車載我男友.被由巷子行駛出來的小客車撞倒.
因為每到路口我一定會放慢速度.加上當時已經看到對方車輛.
我有發現對方也在減速.因為前方路口紅燈所以所有車輛都是靜止的.
對方方向又是T字路口.所以我就以煞車後的速度10~20km/hr繼續向前..
(我方路口是閃黃燈.對方閃紅燈.路口地上有黃色網狀標線)
沒想到對方也一直緩慢前進,就硬生生的由我男友的腳踝直接撞下.
我們被撞倒後滑行約1 公尺.地上留有機車刮痕.對方將我們的機車扶起.
警方來後有紀錄車禍現場.位置上應該沒有被破壞...
後來得知對方年僅21歲是學生.車主是其同學的舅舅.因為剛出門就發生車禍.
因此車主有出來瞧瞧.但沒說什麼..我男友由119送急診.
警方來後有紀錄車禍現場.位置上應該沒有被破壞...
後來得知對方年僅21歲是學生.車主是其同學的舅舅.
有駕照.家人少給開車.第一次開同學舅舅的車.
不熟車性.誤把油門當煞車踩.我是覺得他應該是不小心一起踩到.
因為剛出門就發生車禍.因此車主有出來瞧瞧.但沒說什麼..
我男友由119送急診.我則留在現場等警察做完紀錄再就醫.
兩個學生到醫院探視我們後.
又繼續開車行駛高速公路去苗栗.(真的很勇敢!)
事後有去交通隊作筆錄.對方來探視我們兩次.送了2張小朋友及水果.
兩次都問我們要怎嚜和解.打電話也是一直問和解.
我跟他們說.我男友腳受擠壓還腫痛(受機車.汽車夾殺)我們現在還沒想賠償問題.
第一次來探望時我有跟對方家長說."他们肇事後還開車去苗栗.
這件事我不能接受.所以希望他們寒假時去醫院當志工.
我們原本就沒打算要對小孩提告.只是現在不是和解的時候."
對方幾乎每天打電話來.當然除了慰問.也一直說要和解..
骨科醫師的診斷上要我男友至少休息一個月.(腳及腳踝擦挫傷)
我則是雙腳及右手擦挫傷.不需休養.但行動上些許不便(機車壓到腳趾)
1月12日對方又要我們把賠償金額告訴他們.
那天我打電話給對方家長.他們一接起電話.就問賠償金額.我真的被問煩了!
我跟他們說..可能6~7萬.他們就說.."妳男友只是行動不便.不是不能上班.
(對方覺得當工程師腳傷到不會影響工作.但男友是硬體工程師要到現場.及作測試)
你不能連他的工作損失也算.他也沒骨折.沒住院.你連看護費也算.
這樣不對吧!這樣金額太高我們不接受.這樣你還是去告好了.讓法官判定."
我還跟對方家長說"某媽媽.我是跟您說這是估算.我們是希望請您跟某爸爸
再過來我們家一趟.我們將為何算出這樣的金額算給您聽,
也不是一定要您賠償這樣的金額.您覺得不合理的部分我們再來討論!"
沒想到對方很不理性的說..."不用了.你們就去告好了!"
當初也是不希望小朋友有前科畢竟他不是故意的.
而且.私下和解跟調解委員會不也只是賠錢而已.
我跟家長說.賠錢的也是家長.因此才希望小朋友去當志工
家長一開始說.."一定要去醫院當嗎?"(因為在醫院服務過.所以強烈要求去醫院)
談賠償的那天說.."我們也很誠心的去看你.你什麼錢都要這樣不對吧."
因為事先列印一張車禍賠償的資料給他們看.裡面有寫到看護費用
但是我沒說我一定要.也說希望他們一起討論..他們對後續療養也有意見
要我們不能去看中醫針灸.因為中醫沒有醫學根據.不能斷定我們是否已痊癒.
因為對方態度.我真的很想提告.警員要我等調解.
若我要提告.我要去申請車禍現場的圖或是分析圖?鑑定圖?爬文後還是不解..
若提告.所有醫療收據.診斷證明都要是正本嗎?保險理賠也要正本怎辦?
小朋友事後又開車上高速公路.這對他們的刑責會有不利嗎?
畢竟會有過失傷害前科..發生車禍誰都不願意..
若上法院.我們又沒律師.法院方面會有辯護律師給我們嗎?
我們要先付律師費用嗎?
警員跟我們說可要求車主汽車強制險理賠.是真的嗎?
開車的人不是車主.若車主不願意呢?
收據正本只有一份...怎嚜解決到處都要正本的問題啊?!
我只是生氣家長這麼激動.好像我們只要錢.都說會給收據明細了.
他們不懂沒無障礙設施.我要抱我男友坐在椅子上洗澡都很困難.
撐拐杖走路怕他滑倒.上下樓梯跳來跳去..
我這星期騎車看到影子都怕(沒發生過車禍)..怎麼不能將心比心
謝謝各位如此耐心看完!附上車禍後現場圖
http://bottle0905.pixnet.net/album/set/1464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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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3.113.41
※ 編輯: bottle0905 來自: 61.63.113.41 (01/15 13:29)
※ 編輯: bottle0905 來自: 61.63.113.41 (01/15 13:31)
1F:推 lighthouse:刑事過失傷害附帶民事求償 可是我覺得你比較沒道理 01/15 14:36
2F:推 depravity:去告了 等刑事部分一審判下來 對方就會想和解了 01/15 15:07
3F:→ YAHQQ:事後為什麼不能開高速公路去苗栗??是因為沒跟著去醫院? 01/15 15:50
4F:推 ISP:去醫院當志工很簡單嗎?只當一個寒假的志工 醫院會要?這條件有 01/15 17:29
5F:→ ISP:點難辦到吧.. 01/15 17:53
6F:→ bottle0905:請問大大.覺得哪裏沒道理?請您跟我說..謝謝! 01/15 19:37
7F:→ bottle0905:我只是覺得他對車性不熟開高速公路很危險而已! 01/15 19:38
8F:→ bottle0905:兩各學生有跟去醫院阿!我之前服務的醫院是很缺志工. 01/15 20:12
9F:→ bottle0905:短期也可以.若真找不到.家扶中心之類的也可以呀! 01/15 20:13
10F:→ bottle0905:我們也不是要那些錢.只是請假時的薪資要請對方賠償. 01/15 20:15
11F:→ bottle0905:不是真要一個月!私人公司哪能這麼囂張?! 01/15 20:16
12F:→ bottle0905:是我用錯方法了嗎?請各位告訴我~謝謝! 01/15 20:22
※ 編輯: bottle0905 來自: 61.63.113.41 (01/15 20:31)
13F:推 sindyevil:去告吧 不要拖太久時間 這段時間有的機會去看看相關資料 01/15 20:38
14F:推 lighthouse:你男友的意思呢? 女友可是連提出告訴的資格都沒有喔 01/15 23:13
15F:→ sindyevil:駕駛人有擦傷喔,要看她當時有沒跟著開證明以利佐證... 01/15 23:33
16F:→ bottle0905:我跟男友都有開診斷證明.只是證明上有"不適訴訟使用" 01/16 10:30
17F:→ bottle0905:這樣不就不能用此診斷證明了嗎? 01/16 10:31
18F:→ bottle0905:對方就是不想賠償男友請假天數的工作損失 01/16 10:32
19F:推 lighthouse:其實我的問題很簡單 你男友想不想追究此事? 不想就沒了 01/16 11:54
20F:→ bottle0905:我男友也想提告. 01/16 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