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ng1234 (獨在異鄉為異客)
看板LAW
標題[請益] 侮辱宗教
時間Mon Jan 4 17:38:26 2010
各位板上的師長們大家好
我姐姐(簡稱甲)是一個很虔誠的基督徒
後來因為和她男友(簡稱乙)分手了
目前正在籌備新的婚事
因相戀的時候,甲給了乙一些個人照片
而照片未有任何的底片存檔
分手之後,甲向乙索取這些個人照
沒想到乙的新女友(簡稱丙)卻告知甲說
照片早就不知塞到哪裡去了,不願意找
並對甲放話不要騷擾他們
且還侮辱甲的宗教
內容大致上如:
「我見過許多我看過一堆信教女生都這樣,說不能破處
結果一堆變通辦法玩的怪花招」
請問這樣是否犯了誹謗罪呢?因為這已經嚴重毀損到宗教名譽了
雖然我不是基督徒,但看了也挺教人生氣的
麻煩替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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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4.83.70
1F:→ depravity:誹謗的客體要是得特定的人或法人 01/04 17:49
2F:→ depravity:宗教不是法人;信教女生不能特定 所以都不構成誹謗罪 01/04 17:50
3F:→ wing1234:如果她有直指哪個宗教呢? 01/04 17:51
4F:→ wing1234:或者她的對象是"這一個信教的女生(甲)"呢? 01/04 17:52
5F:推 OAzenO:幾天前新聞好像說立委想出了"反歧視法" 01/04 20:36
6F:推 hotwingking:這樣子好了 即使侮辱了令姐宗教 您覺得令姐有權提告否 01/05 04:02
7F:→ hotwingking:令姐若有權 全台灣都跟令姐同教的教友是否有權提告? 01/05 04:02
8F:→ hotwingking:給了令姐提告權的話 事情反而一發不可收拾 01/05 04:04
9F:→ hotwingking:所以法律就為受害人 限定了範圍 不然反而解決不了事情 01/05 04:04
10F:→ wing1234:那請問一下如何可把照片拿回又可以制止某甲的嘴巴? 01/05 06:24
11F:→ depravity:花錢買 01/05 09:31
12F:→ sonardome:我覺得那句話真實性還蠻夠的 ^^ 01/07 08:09
13F:→ depravity:其實那句話第一句文法有問題 XD 01/08 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