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kccoo (有妞嗎?)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請問公司不發薪水的話...
時間Wed Dec 23 13:03:23 2009
小弟上個工作做到11月8號 照理這八天的薪水要發給我 但是並沒有
其他有關加班費或是工作時間也都不符合勞基法 因為小弟的前
公司非常機車 仗著我們不敢怎樣所以態度很差 以致小弟我並不想走
請勞工局勞資協商這條路徑 請問各位大大
1.針對不發我這八天的薪水 我可以告前公司背信罪嗎?
2.如果要控告前公司 是須先去警察局報案嗎?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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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159.210
1F:推 depravity:1.不能 購成要件不符 12/23 13:44
2F:→ depravity:不守信用不等於背信;欺騙不等於詐欺 12/23 1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