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r225 (sr225)
看板LAW
標題[問題]法律達人請進---- 房屋/土地所有權狀遺失造成的問題?
時間Mon Dec 21 23:23:34 2009
日前遺失了房子的建物/土地所有權狀,此棟房子還在貸款且所有權是我和我弟各持一半,
我正打算去地政事務所重領,我問過地政人員,我去辦重領只能領到我那一份
我弟還會有一份,但我弟在外地,暫時無法回來辦他的那一份,故我的問題是:
1.如有心人士撿走了所有權狀,是否就可以拿去抵押或借款呢(我和我弟的證件都還在)
2.就算我辦重領拿到了我的那一份,若別人持有我弟那一份,他是否也可以拿去亂搞呢?
3.在未拿到新領的權狀前有什麼辦法保護我自己嗎,重領至少要等一個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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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2.120.143
1F:推 uptoyou987:1.跟銀行貸款不太可能,不過跟地下錢莊就有可能了 12/25 00:17
2F:→ uptoyou987:私人設定要你弟親自到場或提出印鑑證明 12/25 00:21
3F:→ uptoyou987:所以錢莊有可能叫人偽裝成你弟持假身分證辦設定 12/25 00:23
4F:→ uptoyou987:你弟無法回來也是能辦補發,請參照土地登記規則41條 12/25 00:25
5F:→ uptoyou987:你的部分補發需公告一個月,公告期間是無法做任何 12/25 00:28
6F:→ uptoyou987:處分的,所以請放心 12/25 00:28